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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学生入口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5:30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    

根据学院考试总纲的规定,肢体或精神上受过创伤的学生或残疾学生,如能提供专业医生出具的证明或鉴定书或是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重度残疾证书,以证明其无法参加现有形式的考试或其中的部分考试,在征得考试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可参加调整后的或另外形式的等值考试。


学生如有需要,请联系周老师(电话:0571-85070405)。


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设置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省内全日制在校的优秀残疾人大学生,每年10月前后开展评选,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自强成才奖等。


学生如有需要,请联系唐老师(电话:0571-85070480)。


此外,学生如因残障需要学习生活上的额外支持,也请联系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