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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校团委《关于我校2025年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春萌计划)立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0:33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

2025年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春萌计划立项工作现已开始,请申报春萌计划项目的同学填写《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交到所在二级学院团委。

请各二级学院团委于202534前按照分配名额,遴选排序后统一将《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上交至校团委(青年之家204),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包重命名为“***学院2025年春萌计划立项发邮箱zustkab2021@163.com

注意事项

1校团委(项目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各项目须经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团委统一排序汇总推荐申报。

2本项目应由团队申报,每个团队成员数量一般为25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非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支持个人申报

3项目负责人已成功立项国家级、省级、校级科技创新项目但未结题,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本项目。

4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限1人,指导老师须为项目所在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浙江科技大学在编教师,指导老师每年立项不能超过2

5结题要求:理工科项目结题应达到以下要求(至少1项):1作为参与人,发表论文至少1篇,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三;2作为参与人,申请发明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至少1项,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三;3作为参与人,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三。

人文社科类项目结题应达到以下要求(至少1项):1作为参与人,发表论文至少1篇,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三;2)作为参与人,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至少1项政策建议、研究咨询报告,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三;3)作为参与人,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或者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大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三。

6)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大团〔202417附件4执行。

共青团浙江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