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2025年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春萌计划)立项工作现已开始,请申报春萌计划项目的同学填写《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交到所在二级学院团委。
请各二级学院团委于2025年3月4日前按照分配名额,遴选排序后统一将《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上交至校团委(青年之家204),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包重命名为“***学院2025年春萌计划立项”发邮箱zustkab2021@163.com。
注意事项:
(1)校团委(项目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各项目须经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团委统一排序汇总推荐申报。
(2)本项目应由团队申报,每个团队成员数量一般为2至5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非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支持个人申报。
(3)项目负责人已成功立项国家级、省级、校级科技创新项目但未结题,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本项目。
(4)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限1人,指导老师须为项目所在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浙江科技大学在编教师,指导老师每年立项不能超过2项。
(5)结题要求:理工科项目结题应达到以下要求(至少1项):1)作为参与人,发表论文至少1篇,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三;2)作为参与人,申请发明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至少1项,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三;3)作为参与人,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三。
人文社科类项目结题应达到以下要求(至少1项):1)作为参与人,发表论文至少1篇,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三;2)作为参与人,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至少1项政策建议、研究咨询报告,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三;3)作为参与人,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或者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大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前三。
(6)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大团〔2024〕17号)(附件4)执行。
共青团浙江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