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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考场守则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1日 00:00  发布单位:未知  阅读次数:    

一、考务职责

1、考务人员需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公共基础课须到各考务办公室领卷),按要求布置考场:考场外贴有诚信考场标识、考场内有时间提示(可用电脑通过投影仪把时间显示在大屏幕上等)、黑板上公布考生的座位号、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开、闭卷)及考务人员手机或办公室的号码、诚信考场标语“既考成绩,更考人格”等。对考场进行彻底清理:做到书桌上、抽屉里和考场地面皆无纸屑,若考场内有学生存放的书籍,统一收放到固定地点。
2、提前15分钟放考生进场,安排考生座位,核查考生信息,提醒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及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放在指定位置,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置在桌面上以备巡考人员检查,要求考生在考场名单和诚信考场考生承诺书上签名(思政类科目要签署承诺书,以班级为单位申报过的不用再签署承诺书)。
3、开考前考务人员应认真宣读考生须知,并指定两位考生(最好是班干部)考试结束后最后离场;发放试卷后,提醒考生检查试卷有否少页、印刷等问题,指导考生在试卷及答题纸上填写好自己的学院、班级、姓名、承诺人等信息,并逐一检查是否填写正确,核查考生是否按指定位置就坐。
4、考试铃声响起,学生开始答题,考务人员确认试卷无少页、印刷等问题,并且无其它异常情况后退场(可到考务办公室停留);若学生未到齐,由考务人员联系二级学院工作人员确定缺考原因,并在教室外等候15分钟, 15分钟后学生不得入场。
5、考试期间考场门应打开,接受巡考人员检查(巡考人员包括校级、督导及院级层面等)。
6、考试期间考务人员应服从二级学院教务办工作人员安排,并保持通讯畅通,考场内若有突发事件等,应及时返回考场,维护考场秩序,并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务人员返回考场,提醒考生考试时间,做好收取试卷的准备工作,填写考场记录单(需注明“诚信考场”)。
8、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按试卷、答题纸顺序从小到大排序收取试卷并清点后,由指定的两位学生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二、考生须知
1、学生在考试前15分钟到达考场,关闭通讯工具并与考试有关材料等自行放到讲台前。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备巡考人员检查。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
2、考试时自觉将教室门打开以接受巡考人员检查。
3、考试期间不得离场,离开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如遇身体不适不能完成考试,班长或学生自行与考务人员联系终止考试。
4、拿到试卷后,需填写本人信息并检查试卷有否少页、印刷等,以及时交由考务人员解决。开始考试后,不得随意起立、走动或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考试60分钟后,若考生答完试卷,可将试卷翻扣在桌子上,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不得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闲谈。
5、由考务人员指定两位学生最后交卷。与考务人员一起清点试卷后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6、为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互相监督,以保证考试之公平。
三、其他
1、凡考试作弊者,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学校教务处受理考试违纪、作弊的举报和投诉,举报者须以实名,反映问题应真实、客观。

举报地点:校行政楼215、208室

举报电话:85070126、8507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