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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务处关于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5日 15:41  发布单位: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相关精神,为了进一步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学校决定启动校级虚拟教研室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高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分类探索。鼓励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二、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三、推荐数量及要求

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由符合条件的部门推荐上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建设3-4个校级虚拟教研室。

申报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鼓励跨校跨地区合作。

3.虚拟教研室重点聚焦“智能技术+”“绿色技术+”相关专业和课程等,应具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项目待遇

校级虚拟教研室每年给与1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并根据相应级别给与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获得立项的虚拟教研室每年定期向学校提交建设报告。

、上报时间方式

请各学院(部)根据申报条件认真规范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申报材料经学院评审及党委审查后,排序上报教务处。

请各学院(部)于3月3日前将如下纸质稿:虚拟教研室申报表(1份)和汇总表(1份)交教务处210办公室,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稿发至cjq0816@zust.edu.cn,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办公室:行政楼210。